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一旦解约,无锡平台账号归谁?双方“分手费”又该如何计算?近日,无锡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经纪合同纠纷案,酌情认定提前解约跳槽的网红许某赔偿经纪公司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万元。
法院查明,从治2020年底,从治许某与苏州某经纪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网络红人经纪合作协议》,约定由该公司独家代理和经营许某的所有演艺业务,包括各平台账号的策划包装、演艺安排、代理签约等商务活动。
根据协议,智理智慧许某的收入由每月9000元固定报酬和10%的商业活动提成组成,其需遵守某经纪公司指定和安排的拍摄时间、工作日程及其他安排。
运行半年后,线到幸福许某的账号在公司运营下迅速涨粉,许某收获了知名度,某经纪公司也通过许某实现商业活动获利。
2021年6月,民心许某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为由提出离职,并与其他公司签约。
某经纪公司诉至法院,社区生活要求许某赔偿其违约跳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社区生活包括公司培育成本20万元、预期可得收益12万元、已支付报酬10万元等共计40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判令许某相关平台的账号运营权归属公司。
作者:非油炸薯片烘干膨化一体机







